买房遇上烂尾楼怎么解决
买房遇上烂尾楼,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烂尾楼业主停贷是否合法
首先,当开发商出现违约,即项目烂尾或不能如期交付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合同权利,这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是开发商和购房者。
其次,购房者作为贷款人,和放款银行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在银行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作为贷款人是没有权利强制停贷的。除非银行出现明显违约,例如: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未约定案涉贷款支付账户,而后银行未将贷款支付至楼盘项目公司就案涉商品房项目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而是支付至该公司开立的其他银行账户,并最终导致该款项被房企开发商擅自挪用、项目资金不足而烂尾等等不良后果。
烂尾楼停贷是什么意思?
烂尾楼停贷是指业主们购买的期房出现烂尾,决定停止偿还此前向银行所借的贷款。现在市场销售的新房有两种,一种是现房,另外一种是期房,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现房,大部分人都会首付一部分款,剩下的钱则会像银行贷款,然后再每月分期偿还,但房子出现烂尾,业主每月还要还贷,所以在这种环境下,部分业主决定对所购买的楼房发起停贷告知书,不过这样无疑对自己的信贷也会造成影响。
烂尾楼的停止贷款后果
1、征信
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房子发生了烂尾情况,不愿意继续偿还月供,强行停贷的话,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借款人的个人征信。
一旦停贷、断供,借款人的征信报告中马上就会留下逾期记录,次数多了以后,就会被各大金融机构列入贷款黑名单,无法再申贷。
2、被起诉
如果借款人断供超过三个月的话,银行大概率是不会管开发商的问题,而是选择直接起诉借款人。就算银行为了收回本金,会找开发商进行核查、重新规划,起诉借款人肯定也是不会落下的。
所以,最后业主们大概率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一些财产也会被司法冻结,等到整件事情彻查清楚,才有可能恢复正常。
另外需要借款人,如果只是单方面进行烂尾楼停贷的话,一旦持续违约超过3个月,银行就有权利主动跟借款人解除借款合同。而且银行一方是可以按照合同的固定,对借款人进行赔偿要求,到时候借款人别说首付款了,甚至可能要到赔钱。
遇到烂尾楼房贷怎么办?
买到烂尾楼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不能停贷。因为房子烂尾而拒绝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