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根据国家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原则上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是认定无效的,但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实践当中,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当事人请求合同无效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1、出卖人将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买给城市居民前或同时,该房屋所占地因征用已转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出卖人亦转为城镇居民,则宅基地性质已经发生转变的;
2、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所购房屋已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
3、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将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所在地,并转为农民身份的;
4、买受方协议签字人为居民,但其配偶或父母、子女为购买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购买房屋时系家庭成员共同出资,亦共同居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其买卖合同内容的,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购房;
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将房屋转让给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