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律师回答
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中有关留置权的规定以及留置权适用的范围。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保障其债权的权利,具有从属性、法定性、不可分性三个特征。留置权可以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以及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等。留置权人在行使其留置权时需要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无法行使留置权。
不动产是否具有留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哪些情况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三、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根据特权法的相关规定,留置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
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全部留置财产行使权利,不受债权分割或者部分清偿以及留置财产分割的影响。当然,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为公平起见,债权人留置的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而不应留置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全部动产。
延伸阅读
留置权是一种担保权利,在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拥有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且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采取留置措施。

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人拥有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并且这些财产可以被用于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缺乏信心,可以采取其他证据来证明债务人拥有这些财产,例如向债务人的银行出具保函或者提供债务人的财产清单等。

债权人需要证明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的财产采取留置措施。这可能需要证明债权人曾经借给债务人一定的款项,或者曾经为债务人提供了一定的担保,或者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使得债权人具有留置权。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符合上述要件,并且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的财产采取留置措施,那么留置权就可以成立。如果存在任何争议或者不确定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分析。
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以及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留置权具有从属性、法定性和不可分性三个特征。从属性指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法定性指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不可分性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四条\t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十七条\t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九条\t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律师分析: 不动产不存在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查看全文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法律分析: 不动产不存在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查看全文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法律解析: 不动产不存在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查看全文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法律解析: 不动产不存在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查看全文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法律分析:不动产没有留置权,留置权适用于动产。行使留置权的情况是:债权人依法占有动产、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具有牵连关系、实现留置权前必须确定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务已到履行期债务人未依约按期全部履行债务。法律...查看全文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法律解析: 不动产不存在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查看全文

不动产有留置权嘛有哪些情况?

律师解答: 不动产不存在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查看全文

哪些情况下留置权消灭

债权消灭有几种情况:债务人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留置权满足债权、混同、抵销、免除等。债权消灭后的从物权自然消灭。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也可以消灭留置权。留置权人放弃该项权利,留置物交还给债务人也可导致债权消灭。丧失占有也是一种导...查看全文

不动产可以有留置权吗

本文介绍了不动产是否可以设定留置权以及留置权的实现方式和效力。不动产不能设定留置权,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二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留置权人有权收取...查看全文

需要不动产权转移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分析:需要不动产权转移的情况有:权利人身份信息变更的;不动产状况变更的;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抵押担保权利发生变化的;地役权发生变化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查看全文

留置权能留置不动产吗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的未履行债务,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不动产是不具有留置权的,不动产产权采取的是登记制度。留置权具有从属性、法定性和不可分性。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二是...查看全文

哪些动产不得成立留置权

法律分析:不得成立留置权的动产:_x000D_ 1、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 _x000D_ 2、当事人...查看全文

浮动留置权有哪些作用?

浮动留置权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相关人的权益在某些不利的情况下不受到危害,受到损失,保护他们的利益。 留置权的作用是什么? 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查看全文

流动财产和留置权之间有哪些不同点?

流质条款与留置权的区别有: 一、概念区别: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内容为约定担保。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查看全文

留置权可以留置不动产吗?

律师分析: 不动产不能留置,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留置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查看全文

留置权可以留置不动产吗?

法律解析: 不动产不能留置,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留置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查看全文

留置权留置权人有哪些义务

法律解析: (1)留置物的保管义务。(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3)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查看全文

留置权留置权人有哪些义务?

律师分析: (1)留置物的保管义务。(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3)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查看全文

置业者哪些情况下有权退房

法律分析:置业者下列情况下有权退房: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债务人能取回留置物情况有哪些

债务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取回留置物,一是主合同有约定,即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债权人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此宽限期内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