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任何用人单位都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否则就构成违法辞退的情形,是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那么你知道什么为违法辞退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一、什么为违法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经济补偿金。
企业违法辞退员工,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辞退的行为,而又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一方还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辞职的合法流程
(一)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二)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