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小区业主想要投诉物业部门的话,是不需要找住建局的,可以找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物业。
投诉物业不可以找住建局,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根据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2、在业主、使用人使用房屋前,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的方法、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
3、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4、发现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5、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限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6、做好物业维修、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
7、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审核。
8、定期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9、发现违反本条例或者业主公约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10、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要求,做好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他管理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