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有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请求费用偿还;义务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依法交纳税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_x000D_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_x000D_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