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农民工在北京交满15年社保,以到退休年龄,领取了养老金。每月领取多少钱?
1、北京,目前政策,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企业加了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不能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待遇。
2、不过,这一不平等政策有望得到改变,北京市将出台办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3、养老保险必须缴费满15年,到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才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二、2021北京企业退休条件?
大多数北京市城镇职工都有购买五险一金,只要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即可申请养老金的领取。那么,北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北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办理流程
北京市城镇职工正常退休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即可办理退休待遇申领,其流程为:
1、由申报单位完成退休待审职工的填表、公示、阅档、加盖公章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申报单位会按照社会保险费的缴拨关系到所属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职工减员的手续,同时删除退休人员社保信息电子数据。
3、申报单位将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数据带入到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核算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并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4、申报单位可携带退休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到所属退休核准部门,进行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5、退休核准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有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告知书,如《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资格核准告知书》,并将信息反馈到申报单位。另外,申报的那位可按照告知书的内容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再一次核保社保职工的退休手续。
6、职工的退休资格和待遇核准无误后,有单位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
由此可见,北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办理流程并不是很复杂,大家可根据上述的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以上的介绍就到这里,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帮助。
三、北京退休外地社保算年限吗?
当然算了,
一、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合计缴费在15年以上,且最后一个十年在北京交社保的,可以在北京退休。
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北京外地人交社保办理退休难吗?
不难。
一、外埠户籍人员可在京退休
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埠户籍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开始允许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就是:
1、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以前在北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人员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2、缴费累计至少要满15年
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各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至少要满15年。
这意味着北京的养老金开始向外埠户籍人员打开“怀抱”。但在“利好”的同时,不难看出,两个年限的限制中,必然会产生一个中空地带: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就存在着两难的境遇,到哪里退休都面临无法满足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必要条件。
二、外埠人员在京退休条件放宽
1、可通过延长缴纳社保费的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2014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
2、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
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
之后,由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
3、可自愿申请一次性医疗保险费
而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符合在本市延长缴费条件
对于符合在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通知中强调,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留用结束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按本通知延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