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产假结束后,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年假,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要求单位补偿相应的年假报酬。在此情况下,建议员工与单位进行沟通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单位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方案等。如果因无法调解导致纠纷并未解决,员工还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年假制度,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员工也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册做卖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