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好。西藏退休64号文件待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和离岗休养有关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2】64号),其中相关规定惠及在藏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是对为西藏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的人们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贴心关怀,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健康、珍爱生命的理念。在退休待遇方面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退休时,应按照正常晋升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固定工资等推算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