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地税机关已审核的《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5、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6、《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佛山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城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社区)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职工 :
1、企业人员: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持磁盘进行办理,并提交增减变动涉及的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带市人社局的《新进人员工资审批表》以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灵活就业人员 :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
2、户口簿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