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由此可见,出租房屋是需要备案的。
同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出租房屋需要备案吗?
房屋出租对于住宅用房,不需要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商标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5)委托代理机构的还要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出租房屋备案登记怎么办
房屋出租备案登记的作用是:
1.审查作用,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客体是否允许出租;
2.管理作用,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3.维护秩序作用,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
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
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
一、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二、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
,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三、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四、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五、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出租房屋需要哪些条件
出租房屋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