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了房东的房子做居住或是生意经营,就必须要能够按时缴纳租金和押金,如果不按时缴纳押金,就属于违反租房合同的有关规定,房东也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解决这样的问题。那么,不交房租的违约行为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双方签订的合同上面应该有拖缴租金的违约责任的。直接按合同上面约定办就好了。一般都是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绝不予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缴纳应缴纳的租金。
关于拖欠租金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数额,这是出租人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合法权益。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在实际生活中,造成租客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种,房东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房东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租客的实际困难,协助租客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租客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
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租客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租客交付。
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租客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4、对租客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房东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对租客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房东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当出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时,房东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租客进行协商,以求得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谅解。房东与租客经协商来取得一致意见时,房东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帮助敦促租客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租客欠租问题的情况下,房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租客应交纳的房租,交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一、买卖不破租赁使用上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
当房东将房屋抵押后再与租客订立租赁合同,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将房屋拍卖后,租客面对新房东的腾房要求时,不得援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原房东未于订立合同时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需要对租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明确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租客的损失便由自己承担。同样的,房屋在出租前便被法院查封的,租客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根据上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阐释来看,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