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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直接客体和行为方式。滥用职权罪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而玩忽职守罪针对勤政性。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而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根据司法解释,滥用职权罪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2人...查看全文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分别指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滥用职权和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它们在行为性质和方式上有明显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判断。...查看全文
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在主观方面、危害行为上有区别,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严重情形,不认罪需要有其他证据支持才能定罪。 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在主观方面和危害行为上有差异,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伤亡、经济损失等...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区...查看全文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 2、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 2、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查看全文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滥用职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在行使权力时,不应该使用却使用,或应该使用却不使用,从而超出其职权范围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有责任履行职责,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未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另外,...查看全文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3、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而后者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前者客观上表现为越权或者胡乱、随...查看全文
一、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是一个罪吗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是一个罪吗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有何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和合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勉和尽责。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和合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勉和尽责。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2、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查看全文
1、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2、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和合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勉和尽责。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和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不作为或忽视职责,滥用职权罪是超越权限或不顾程序处理事务。玩忽职守罪主观是过失,滥用职权罪主观是故意。两者都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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