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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可要回房产,需满足条件,如有房屋代持协议等;房屋登记应按基本单元进行,包括固定界限、独立使用和编号的房屋或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非成套住房以幢、层、间为基本单元;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独立建筑...查看全文
本文讲述了实际出资人追回房产的问题以及出资人如何要回房子。实际出资人具备追回房产的权利,但需满足相应条件,例如签订房屋代持协议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应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出资人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异议...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不能,通常不能随意要回房产证的产权的。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则可以要回,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1、房屋灭失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查看全文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买房产权归...查看全文
实际出资人可以要回房产,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形,比如双方有房屋代持协议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可以。 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其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此外,如果是公司的股东,那么都有权利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决...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未实际出资能要求解散公司。但若其主张不能证明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可以。 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其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此外,如果是公司的股东,那么都有权利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决...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可以。 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其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此外,如果是公司的股东,那么都有权利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决...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通常不能。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可要回,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的等,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2、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期限永久...查看全文
非产权人在未经产权人授权的情况下行使某些权限构成不当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若买方不知情且交易合法完备,可确认交易有效,并要求非产权人赔偿原产权人的损失。如有多名非产权人,除非产权人另有表示,其应共同承担责任。...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实际施工者能否要求诉前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如果出现纠纷的,是可以申请保全的,施工合同保全的财产、优先用于工程价款的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不能。使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自己出资的,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享有对对方的债权。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则可以要回:房屋灭失的;放弃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不能。使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自己出资的,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享有对对方的债权。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则可以要回:房屋灭失的;放弃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不能。使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自己出资的,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享有对对方的债权。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则可以要回:房屋灭失的;放弃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查看全文
出资人符合一定的情形就可以要回房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该从事实发生之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1、房屋灭失的;2、放弃所有权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产权有...查看全文
房屋登记以基本单元为准,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非成套住房以幢、层、间为基本单元;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为基本单元。实际出资人可以要回房产,需满足双方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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