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享受杭州市生育津贴的条件包括(1)在杭州市范围内常住并在当地户口登记的夫妇;(2)生育新生儿,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此外,夫妻双方都应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杭州市生育津贴的标准按生育子女的数目、性别和户籍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生育第一胎的夫妻,给予每对夫妻5000元的生育津贴;- 生育第二胎及以上的夫妻,给予每对夫妻7000元的生育津贴;- 生育女婴的夫妻,给予每对夫妻额外1000元的女婴生育补贴;- 杭州市以外户籍的夫妻,给予每对夫妻额外2000元的外来户口生育补贴。申请杭州市生育津贴的方式为前往就近的生育登记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即可。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时间和形式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具体制定。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境内常住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本市境内常住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本规定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和政策补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