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法定抵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
2、互负债务须为到期债务;
3、互负的债权种类、品质要相同;
4、该项抵销权的行使必须为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所允许。
一、债务抵消的抵消的要件
债务抵销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二、债权债务能抵销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债权债务能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三、什么样的债可以抵销
首先,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互享合法债权、互负合法债务为,若其中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其次,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
通常以同种类的货币或实物来抵销债。同时,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因为抵销可以相互清偿,
所以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才开始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