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张权利的方式为:
1、商品房已完成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交付条件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不能永久履行的除外;
2、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承担责任;
3、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受房屋的,不能以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付违约金;
4、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根据法律或合同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房屋交付条件不符合实际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