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可以请假一年。满足以下三种之一即可:
(一)慢性职业病,比如腰间盘突出这种。
(二)突发传染病,有极强的传染性,不易继续教学。
(三)需要长期治疗的病症,比如心脏病,癌症之类的。教师请病假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一、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的?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住院: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3、门诊大病(慢性病是指:重症糖尿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物)需长期治疗的,可凭县级定点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经县农医局批准后,到指定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纳入门诊大病统筹报销,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全年累计300元起补,500元以下补10%,501-1000元补20%,1001以上补30%,每人年1000元封顶,结核病、皮肤病在县疾控中心门诊发生的费用参照此执行,(住院的按住院标准补)。
二、外地医院住院报销吗
首先要有参保,外地医院住院是可以报销的。
外地医院住院报销的情况如下:
第一种是转诊,比如在本地医院诊治不了的,提出转诊的,到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诊时需办理转诊证明书,或是转出后再转回本地办理。
第二种是外地突发疾病,这种就不需要转诊证明了,只需出院后携带病历和外出证明就可以报销了。
第三种是长年在外地,如果在外地就医,可以持相关资料回当地报销。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三、员工恶意病假怎么办
如果员工请假病假,也就是“泡病假”的,,应该严肃处理: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是请假员工实际上没有生病,只是因为不想上班或与主管间的矛盾,通过医院的朋友开出病假单长期请病假,这种情况,人力资源要和员工、主管分别沟通,要了解因何种原因产生矛盾,然后要想办法化解这样的矛盾。企业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考勤制度应该规定员工请病假应该出示一定级别医院的病历本,而不是随便哪家医院都可以;如果员工串通医生开虚假病条,可责令该员工到公司指定的1,2家医院去看病,一旦核实上家医院是虚假信息,企业可按照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