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
2.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不是自然人的私人财产,不可以继承。但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人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对于宅基地,其继承人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是该使用权并非基于继承发生的,只是由于房地一体的原因,宅基地可以继续由房产的所有权人享有。
二、农村自建房继承新规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缴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三、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什么规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对于已经继承了房屋,还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