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中对薪酬的约定不够明确,员工就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对薪酬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添加,劳动合同不会因为薪酬约定不明而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是薪酬约定不明有可能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很容易造成劳动争议,所以薪酬问题一定要约定清楚。
劳动合同薪酬约定不明,应要求公司补充添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典》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的约定不能只简单的写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还要写清楚发工资的时间、方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有绩效工资的还要详细约定清楚计算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这些问题提前约定清楚,才能尽可能的避免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