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新办法拟明确全市执行由省统一的门诊病种范围,同时我市原来不在省办法规定范围10种门特继续保障,确保参保人原有保障待遇不降低,并将省新增的13种门特纳入我市门特目录。省新增的13种门特,包括支气管哮喘、银屑病、耐多药肺结核、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肺动脉高压、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