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包含有代收快递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当物业公司代业主签收快递后,此时形成两个法律后果:一个是卖家完成了交付货物的义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与卖家再无关系;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就快递货物形成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那么在此情形下,如果发生快递丢失,业主就不能再向卖家提出补货、退款等要求,而是应该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物业公司代收保管快递为有偿服务,应该对其代收后丢失的快递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不包括代收快递服务,如果业主没有告知快递公司可以把快递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代收了快递。这种情况下,因为业主没有授权物业公司代收快递,其代收行为不能视为业主收到货物。如果发生快递丢失,买家可直接要求卖家补货或退款,而无需与物业公司纠缠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