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卖家。
卖家可以先跟买家商量,买家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买家重新补发一份包裹。买家不同意,只能让买家申请退款处理。
一切赔偿需要卖家来联系快递公司。丢失的包裹是卖家发出去的,那么中途丢失了,也是因为快递内部的问题,卖家可以联系当时取件的快递员来索要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货物遗失的赔偿责任。
原、被告签订的《快递服务协议》为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快递服务协议》加重原告的责任,规避自身的法定赔偿义务,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该服务协议的责任承担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