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一般收费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二)、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费:每证100元。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