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不要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三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退房。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私下签的交易合同只要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都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署,只要所签订的合同满足了这三项条件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如果二手房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合同,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或者见证人证明合同的内容,较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建议交易双方在签订过程中尽量找有见证人的场所且对各类证据进行保存。在对二手房合同进行检查时,主要检查如下几个方面内容:1、双方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所售房屋的位置、面积等详细信息;3、房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4、税费的支付方及支付时间、支付方法;5、进行交易的关键时间点;6、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7、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什么情况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情况一:审查不到位。
中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房产证上的房主姓名是否与出售方身份证名字,签订合同的人一致,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以及询问清楚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房产证上是否有未成年人的名字,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但是,有些中介公司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情况二:隐瞒房屋弊端。
房屋中介带领购买人实地看房,但在联系不上出售方,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常会带领购买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这时买卖双方可能就会对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此外,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如二手房房屋饮用水质不合格、水电气仅为临时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情况三: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而部分中介公司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交易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情况四: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着特别规定。而由于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签约时,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便怂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并未进行备案,这种行为就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一旦被问责,买卖双方可追究中介责任。
情况六:虚构社保。
在交易的时候,少数中介公司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得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同样可追究中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