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经理室,一般都会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多名,副经理辅助经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报给经理处理。
2.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事劳资、文书处理、生活福利、公关接待、内务管理等。
3.财务部,主要工作是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经济核算等。
4.业务部,业务部根据公司的现实情况进行部门设立,一般会有的是:房屋管理维修部、经营开发部、保安部、环境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停车场管理部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