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个居民小区来说的话物业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如果是因为小区的房屋质量可以的情况下而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并不怎么样的情况下是会发生非常多的纠纷以及矛盾的。那么,物业公司撤场员工怎么办?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物业公司撤场员工怎么办
公司倒闭没有赔偿员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赔偿员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员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3、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7、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物业所享有的权利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物业公司撤场员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小区业主和物业的纠纷非常的多,基本上每个小区都会有这样的情况,可以说一个小区有一个好的物业,他们生活的环境都比较好,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