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一、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方法如下:
1、购房人可以拒付房价款,并且可以不受合同约束退房;
2、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返还首付;
3、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并签订购房合同。
一、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
1、属性不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属于证件;
2、签署与发放机构不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署,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证的依据,在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而签订购房合同时不需提;
3、所有权不同。购房合同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之一,有购房合同才能向出让方主张交付房屋。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才算拥有房屋所有权。
二、购房合同遗失处理如下:
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卖房者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卖房者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