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中劳务派遣人员受到许多不平等的对待,工资和各种福利与正式员工不相匹配,那么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是否有影响呢?为大家整理有关劳务派遣人员年假计算方面的法律知识,请大家仔细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如何计算
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计算和普通的劳动者是一样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