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病假结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支付双倍工资。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是取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的,因为有些是在法定医疗期结束以后,因自己身体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像这种情况其实就是赔偿代通知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