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人可以到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信息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买房人可以根据此条法律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产的抵押情况。
查询时必须带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预售合同号查询,如受业主委托的则须经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如业主为公司的须带该公司委托书和工作证方能查询。
(二)检查开发商的证件应当注意三个问题
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所购房产的有关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看在证件的备注栏中有无作他项权利记载。如果备注栏中没有注明他项权利(抵押)的情况,则该房屋没有抵押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