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一般是98天,其具体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增减:
1、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的,可休15或42天产假。流产时,怀孕未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满4个月的为42天。
一、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就按产假工资发给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二、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直接申请仲裁。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总之,国家经过调整现在在职的女员工可以享受到98天的假期,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有生育保险的由保险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给上生育保险的,工资就应该由所在的单位全部承担。产假是法律赋予孕妇的权利,在工作期间休产假,工作单位仍要支付工资也是法律严格规定的,如果单位违背这一规定,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是违背法律的行为,该孕妇是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