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长超过八小时是否违反劳动法要分情况:
1.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即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这是标准工时。但是,由于生产、工作等需要,用工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的前提下须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但是加班也不是无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要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适当延长一至三小时。
2.如果用工者要求员工加班,应按时薪的1.5倍支付报酬,就是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不然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3.对于特殊行业,例如铁路、航空、邮电、勘探等,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此对于特殊岗位,工作时间给予调整至12小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