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在购买不动产当期,可以一次性抵扣全部进项税,而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不动产,若还未抵扣进项税的40%,自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从申报的销项税额中全部抵扣,纳税人需要一次性将待抵扣的进税项额转入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