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农村公厕应建在农村地区的村落居住区、仓储、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口较集中区域。
2、 新建农村公厕应选择地势相对较高,不易积存雨水,无地质危险地段,方便使用者到达,便于维护管理、出粪、清渣的位置。新建附属式公共厕所应设置于建筑的首层,并方便人员进出。
3、独立式农村公厕与食品生产场所和集中式给水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30m。
4、农村公厕应根据服务人口及服务半径设置,服务人口宜按每 600 人设置 1座,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
5、附属式公厕面积宜为 20m2~70m2,独立式公厕面积宜为 25m2~90m2。
6、农村公厕的厕位服务人数宜按照男性 90(人/厕位);女性 60(人/厕位)的要求设置。
7、农村公厕男女厕位分别不应少于 3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