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产权证是永久产权。不动产产权证的范围很广,比如土地使用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一般都是有使用期限或者承包期限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