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拟任负责人签署的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文书。
3、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当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当提供租赁期间内的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及复印件。
5、有关部门出具的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备资金的出资、验资证明;
6、工作人员身份证及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履历证明和任职证明;
7、申请表。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