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不需要备案。但,如果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应当进行登记备案。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备案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房屋买卖备案登记是否可以能对抗第三人
需要视情形而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目的是为了保障物权的实现。《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如果买卖双方办理的备案登记是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抗第三人。但如果预告登记失效后,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三、房子已经备案代表什么意思
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上市买卖后,每套房子只有一个唯一编号,而后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你买房后,签订合同,这套房子的合同就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果你不想买了,你就不能更名给别人,只能当2手房买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