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打借条优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只要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一般都很难抗辩或抵赖。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存在形成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