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确认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但是实习生毕竟为实习单位服务,提供了劳动,因此,实习单位应该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如果实习单位不给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在校大学生是有权要求劳动报酬的。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的学生不能算是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在校大学生实习工资一般是多少
实习期工资,公司可按其规定执行,但不能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学历不同,公司是可以设立不同的工资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校生实习期间受伤不属工伤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因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没有因实习而变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张某所受伤害,只能按民事纠纷进行赔偿。
在校大学生能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当然,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还需要注意满足相关的法律规定,符合现实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