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抵押期限属于一种限制物权,超过期限后,抵押权人便不能再行使其抵押权。但是,抵押物并没有失去所有的价值,在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或者协议转移抵押物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相关的处置。同时,抵押权人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承担抵押物负债之外的其他损失赔偿。另外,如果出现抵押物被他人侵权或者毁损情况,抵押权人还可以选择行使救济权或者请求赔偿。但是,如果抵押物超过期限后自然毁损或者灭失,抵押权人将失去救济的权利,法律上也不承认抵押权人对不存在的抵押物提出任何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四条 限制物权设定期限的,该期限届满,则限制物权消灭,但该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不因此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