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后可以补充证据,逾期未提交的,可视为不组织质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仲裁开庭后可以补充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根据调解仲裁法规定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组织质证(就是不采纳),但是该法也规定了如果影响到案件关键性证据的,可以质证。
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
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需要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
3.劳动者需要在从辞职那天算起的一年时间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提醒您,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