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劳动合同,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搜集到以下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上述特征,则依法双方应当存在劳动关系。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