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所领取的《西安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证明经营场所和房屋租赁行为合法的有效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西安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申请人签章)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3、《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交原件)
4、单位出租:法人的合法证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个人出租: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5、单位承租:法人的合法证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个人承租: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6、转租房屋:原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交原件)
7、出租共有产权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交原件)
8、出租有安全要求的房屋:《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交复印件,验原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如查封、抵押、委托代管房屋等)。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2002)62号、(2003)38号、市物价局(2003)184号文件规定,住宅每套收登记费100元;非住宅500㎡以下每件收登记费150元;500㎡以上每件收登记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