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推定没有固定工资劳动合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