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可以从定义入手来证明承揽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无承揽合同怎样确定承揽关系
承揽关系合同并不是要式合同,可以凭事实来界定:1、如双方这样约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则可视为双方存在承揽关系;2、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非劳务本身,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过程是否独立进行,而无须接受另一方的监督、指导和指挥。一方独立完成工作成果,是承揽法律关系区别于雇佣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最后,要看一方是否对另一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事先进行过某种要求,而不是对另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过程事先进行过要求,并且要看另一方是否按照事先的这种要求完成、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
承揽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进行赔付,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
承揽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
承揽合同违约金确定方式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需要以损失为基础,不能过高或过低。
承揽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的确认遵循下面几个原则:(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三)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承揽合同的履行地,首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所以呢,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
承揽合同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
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依照以下方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