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向本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如,为了向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向县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二、必须先行政复议才能行政诉讼的有哪些
必须先行政复议才能行政诉讼的有哪些:关于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您可参考以下内容:法律规定先经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二是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