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言前后不一致,就需要庭上做出合理的分析来判断并且做出正确的结论。证人证言的采信,主要牵涉到证人证言间相互冲突、证人证言自相冲突以及证人证言形成对立时的采信原则。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1)证人证言不相一致应该说是较普遍的,因此,采信证人证言,首先应找出证言不一致的原由;其次应审查证言与其他证据之间(包括被告人供述)的印证情况;再次,确定证言的客观可采性。(2)证人证言前后不一致时,不得轻易确信之前所作证言或之后所作的证言,应仔细分析之前和之后分别所作的证言是在什么情况下作的,可否受到外界的压力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证人改变原先证言借口可否充足、客观,与其他证据相容还是相冲突等等,才能作出可否采信、采信何份证言的结论。不能认为出庭所作证词高于经过质证的证人证言。法律限定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不等于出庭所作证词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不能弄清某证人证言何为真何为假时,应以不予采信该证人证言为宜。(3)证人证言形成对抗性的针锋相对的两类证据,即证明有罪和无罪时,采信的立足点,应着重审查证言的可信度以及可否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
两个人的证人证言不一致怎么审查判断
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审查:1、证人与当事人间有无利害关系,其证言的可信度如何。2、证人的证言中有无自相矛盾的地方。3、证人的证言与其它的已经查实的证据是否存在矛盾。4、证人的证言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5、有无其它证据可以支持证人所作证言。
证人不出庭作证证言是否有效
证人不出庭作证,如果有正当理由,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应当分清楚情况,并不是不出庭就不可以使用证言。
证人证言公证流程怎么走
对证人证言公证实际是保全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具体步骤有:1、选择受理机构。证人证言是证人所作出的一种民事行为,虽然公证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将证人证言也明确列为不受地域管辖的公证类型,但根据公证有关条例的立法精神,证人证言类似于声明,也应不受地域所管制。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机构。2、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供公证机关。3、公证机关审查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该申请是否可以受理,询问证人申请公证的原因,审查证人是否有相应的行为能力。4、进行公证,记录在案。对证人所作的证人证言进行公证。公证通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1)公证员与证人的问答形式(2)律师调查笔录的形式(3)证人发表声明。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
法官断案都讲求证据,证据的分类中其中有一种就是证人证言,那么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
证人证言的证明标准
首先,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其次,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再次,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如威胁、引诱),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等。这些因素要综合考虑,以判断证言真伪。最后,要注意言词证据之间合理矛盾的存在。如果多个证人之间,证人与被告人或被害人之间,就同一事件的任何细节的回忆和描述都相当一致,这是不符合人的记忆规律的,尤其是人们在遇到突发的事件时。许多案件中常见就某一情节,多个言词证据之间存在不少矛盾,有时矛盾还比较大,如对同一辆车的回忆有人说是红,有人说是绿,但只要能证明同样的时间和地点确有这样一辆车存在,并与其他的证据相印证,这样也可以达到证明标准。其实这种有矛盾的言词证据,证明力反倒较强。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排序规则大致是:与被告人有亲属或密切关系的人的证言小于普通证人证言;内容稳定一致的证人证言优于内容不稳定的证言。多个证人或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同时就某一情节作证时注意允许合理矛盾的存在,过于一致的言词证据证明力反倒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