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能退房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卖方未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未经房屋产权人、抵押权人、其他共有人、承租人同意出卖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限制交易的。
一、什么条件可以退房呢?
下列条件下可以退房: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二、有哪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有七类是不能出租的房屋: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三、房屋租赁期限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期限规定是不得超过二十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被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