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已具有1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南宁市区已具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暂停向其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人在南宁市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 一、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